99%
不包含三园门票
只含滑雪3小时费用
发团时间:周二/四/六/日
春节必消60元,春节初一到初七天天发
住宿: 无
早上按指定集合点乘车赴辉县五龙山度假区,到达【五龙山滑雪场】,开始滑雪。
【五龙山滑雪场】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依山而建拥有丰富的雪道资源、设施。规划初、中、高级雪道在原有的基础上滑雪场的面积扩大了一倍,雪具也是新增1000多套。既可观赏人工造雪的天然景象,又可领略北国冰雪皑皑的优美风光。到处白茫茫的,像盖上了一层厚厚的棉被。远处山峰重重叠叠的,盖上一层皑皑白雪像大海卷起的滔天白浪。走进雪地,用脚一踩,咯吱咯吱的响,软绵绵的,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色,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这个冬天不再无聊,一起到五龙山响水河滑雪场寻找快乐和激情
结束后乘车返回温馨的家里。
1.选择线路
2.填写订单
3.在线支付
4.电话预约
5.交易成功
1、交通:往返旅游车【根据人数一人一座】
2、用餐:一日游不含餐
3、门票:含五龙山滑雪场门票 (3 小时) 及雪具使用
4、导服:全程优秀工作人员陪同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及基础旅游意外险
雪具押金:300元/人(器材如有损坏,按价赔偿)滑雪器材归还结束 办理退还
更衣柜 10元/次,胶鞋 20元/次,雪圈 50元小时
超时说明:滑雪基础费外,每超1小时加收 30元,超过 15 分钟按一小时计费
五龙山乐园三园通票60元/人,1.2m以下免票;
三园通指:五龙山欢乐园、五龙山野生动物园、五龙山七彩乐园
景区其他自愿项目自理
自费项目参考价格:
熊猫馆20/人(限时含熊猫馆门票)
投食车30/人
玻璃桥35/人
丛林飞车35/人
【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非必选项目】
1、请出游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
2、我社于出发前一天晚上6-8点之间通知游客集合时间、地点、车牌号。如未接到短信或者电话通知,请及时告知旅行社。
3、儿童应由监护人陪伴出行,孕妇、60周岁以上老人身体欠佳或者有重大病史者谢绝参团,如有隐瞒出现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因自身疾病在行中造成的医疗及死亡,所有费用及后果由客人自行解决及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4、此线路统一销售价。敬请理解及配合!不承担一切因价格问题导致相关投诉
1、因自身疾病在行中造成的医疗,所有费用及后果由客人自行解决及承担,与旅行社无关;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游客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2、因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景区内设备关闭,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3、游客自身有疾病不适合参加刺激类运动而不提前告知旅行社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拍照时,要注意脚下,不要随便退后,务必注意个人人身安全;根据当日天气情况携带适量的衣物。
5、游客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如因自己未照看好个人物品原因遗失物品,由客人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6、游客自身有疾病不适合参加刺激类运动而不提前告知旅行社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游客健康状况确认书及旅行社免责条款书(请仔细阅读所有内容)
A、适用游客:所有参团游客;
B、本人申明如下:
1、确认本人健康状况能参加本次旅行;
2、组团旅行社已就下列容告知本人:
1)该旅游行程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飞机或火车或汽车的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尤其高海拔地区,容易发生高原反应,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2)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C、同意旅行社如下免责条款:
1)如在本次旅行过程中,因本人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一切任何影响旅行的情况,均由本人承担一切相应责任和所有产生的费用;
2)如因任何原因提前离团,由本人自行承担后续离团产生的一切费用(交通、食宿等),并不能要求退还原定交纳团款中的任何费用。
3)旅行社为非专业健康医疗机构,无法判定旅游者的身体健康情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因自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循环系统疾病、精神疾病以及旅途中容易复发的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疾病)引起的伤亡,由旅游者自行承担任,旅行社已尽到告知义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上内容本人已仔细阅读,并知悉此次旅游的行程安排,确认个人健康状况并无不适合本次旅行之事项,并已征得家属(或监护人)及同行亲友对本人参加此次旅游的同意。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20% |
1—3日 | 40% |
当日 | 60% |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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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金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
行程开始前 | 违约金(订单总费用) |
7日以上 | 5% |
4—6日 | 10% |
1—3日 | 20% |
商家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诉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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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订保障因特殊情况影响出行,保证退订
救援保障旅途中遇意外情况,保证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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